**請購仍以請購單為主,支付證明書僅用於:
(一)金額未達6,000元之採購。
(二)金額達6,000元以上之緊急採購。(需先上簽呈並經校長核可)
一、金額未達6,000元,以「支付證明書」申請。
(一)進請購系統登錄、列印支付證明書並附有私立大同高中抬頭或統一編號03701408之發票、收據及相關單據。(如單位預算不足,需辦理預算流用(表單下載-預算流用申請單))
(二)由承辦單位簽核後,送校長簽准。
(三)檢附支付證明書及相關單據到會計室申請。
(四)會計室核對無誤後編製分錄轉帳傳票,經各層主管簽准後付款。
(五)付款:出納組根據領款方式付款。
二、金額達6,000元以上,以「請購單」申請。
" 教育部、局補助款之採購案及各項政府補助之採購案,單價達15萬以上需公開招標"。
(一)採購:由主辦採購協助議價、採購事宜,金額在50萬元以上之財物、勞務及工程採購,須先經採購審查小組審議通過,陳請校長核決後執行,逾200萬以上之財物、勞務及工程採購(緊急採購案授權校長核決除外,校長於下一期董事會校務報告補充說明),均需經由董事會核可後方得進行採購相關作業。
(二)請購:進請購系統登錄、列印,送相關單位簽核後辦理。(如單位預算不足,需辦理預算流用(表單下載-預算流用申請單))
(三)預算:會計室預算控制後,送校長決行。
(四)交貨驗收:申請單位負責交貨驗收,依照請購單內容詳細核對數量、單價及相關資料後,列印驗收記錄單,由承辦單位簽核後,送校長簽准。
(五)檢附驗收記錄單及相關單據到會計室申請。。
(六)會計室核對無誤後編製分錄轉帳傳票,經各層主管簽准後付款。
(七)付款:出納組依照付款條件付款,廠商領款時間為發票開立後兩個月起算,需配合出納付款時間(本校出納付款時間為每月第二、第四週之星期二),情況特殊者專簽上呈校長核准後配合辦理。
三、採購金額在200萬元以下由校長決行,200萬元(含)以上由董事會核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