臺北市私立大同高級中學閱讀心得暨小論文競賽獎勵辦法
110.03.11 行政會議修正通過
一、目的:
1. 鼓勵學生閱讀活動,進行閱讀心得撰寫,並創造閱讀活動更高的附加價值。
2. 培養學生從事研究之風氣,透過閱讀與討論,進行小論文研究,增進自學能力。
3. 推廣圖書館利用教育,引導同學深度利用圖書館各項資源。
二、獎勵項目:
(一)閱讀心得項目,依據中學生網站【https://www.shs.edu.tw/】當年度全國高級中等學校閱讀心得寫作比賽實施計畫辦理。每學期均有一次比賽,並規定投稿時間,學校參賽篇數為學校班級數的兩倍。比賽依年級評分,評審評比分為特優、優等、甲等三種等第,由執行單位頒發獎狀乙張,以資鼓勵。
(二)小論文項目,依據中學生網站【https://www.shs.edu.tw/】當年度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小論文寫作比賽實施計畫辦理。每學期均有一次比賽,並規定投稿時間。學校參加全國賽之篇數不得超過學校之班級數。比賽依年級評分,分別錄取特優、優等、甲等,由執行單位頒發頒發獎狀,以資鼓勵。
三、獎勵標準:
(一) 閱讀心得項目:
獲獎名次 | 學校獎勵 |
特優 | 小功二次,獎金一千元 |
優等 | 小功乙次,獎金五百元 |
甲等 | 嘉獎二次,獎金三百元 |
參加獎 | 嘉獎一次 |
(二)小論文項目:
獲獎名次 | 學校獎勵(獎勵每人/獎金每組) |
特優 | 小功二次,獎金三千元 |
優等 | 小功乙次,獎金二千元 |
甲等 | 嘉獎二次,獎金一千元 |
參加獎 | 嘉獎一次 |
四、本校學生參加各項比賽,若有舞弊或其他違反比賽規則之情事,經查證屬實者,除追回獎勵外,另依校規處分。
五、以上獎勵金由本校教務處之經費支出。
六、任課教師、指導老師及導師輔導學生參加各項競賽,成效卓越或有突破者,由教務處簽請 校長敘獎,並列入年終獎金之績效考核。
七、本辦法經行政會議通過,提請 校長核可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