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身心障礙者權力公約(CRPD)

 

 

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(CRPD)

https://crpd.sfaa.gov.tw/BulletinCtrl?func=getBulletinList&p=b_1&page=1&rows=15&c=C&t=C

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(CRPD)是20世紀第一個人權公約,分別於2006年聯合國通過,2008年公約生效,影響全球身心障礙者的權利保障。

政府逐年改善對身心障礙者的權利保障,更於106年10月30日至11月01日召開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(CRPD)初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會議,各界關心身心障礙者教育、社會福利、醫療等人士參與 會議,共同研議臺灣未來身心障礙相關權利方針。身心障礙者的權利需要你我的努力,讓我們尊重他人,包容不同的需求。

一、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(CRPD)是聯合國於2008年生效的人權公約,保障身心障礙者各項權利。

二、八大原則: 

1.尊重他人、尊重他人自己做的決定 2.不歧視 3.充分融入社會 4.尊重每個人不同之處,接受身心障礙者是人類多元性的一種5.機會均等 6.無障礙 7.男女平等 8.尊重兒童,保障身心障礙兒童的權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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